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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向东: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演进
发布时间:2023/4/21
2014年,在农村电商即将进入体系建设阶段的前一年,作为电子商务主管部门,国家商务部主导开展了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试点工作,选择黑龙江、河北、湖北、安徽、四川、江苏、江西和河南8个省、每个省7个县,共计56个县,作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的试点县。试点县的选择标准,一是要求有较好的电商基础;二是地方政府积极性高;三是分布在东、中、西和东北不同区域。在政策诉求上,主管部门显然是希望通过试点,获得指导全国推进农村电商的较为全面的示范经验。
2015年,是国家农村电商政策体系加速形成的一年。5月,国发【2015】24号文,即国务院《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的意见》下发,对电子商务做系统全面的政策安排,其中包括农业农村电子商务;7月,国发【2015】40号国务院《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,再次对农村电商提出要求;8月,商务部牵头、19个部委联合对农村电商出了一个政策文件;9月,国办发【2015】72号国办《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》,要求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,促进农资网络销售;11月,国办发【2015】78号文件、即我们在前面微课2320中提到的国办《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公布,专门对农村电商做出系统的政策部署。
2015年12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发布,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,拿出过硬办法,举全党全社会之力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。其中,在部署加大“互联网+”扶贫力度时,明确提出“实施电商扶贫工程”的要求,从而,为“十三五”脱贫攻坚背景下的农村电商发展定下了大的战略方向。在当年所选择的200个示范县中,国贫县和老区县的占比,分别达到了77%和44%。
进入“十三五”,以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的战略诉求,在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得到进一步贯彻。2016年,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制订了《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》,并作为主管部门之一,加入到指导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来;商务部牵头出台了《电子商务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,对“十三五”农村电商及农村电商扶贫作出更具体的政策安排。这直接推动了电商进农村示范项目向国贫县进一步倾斜。2018年,商务部办公厅还专门发布《关于进一步突出扶贫导向全力抓好电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》,重申以“三个坚持”为电商进农村的工作定位,即坚持以助推脱贫攻坚为工作导向,坚持以贫困村、贫困户为服务重点,坚持以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为工作重点。同时,推动农村电商助力消费扶贫。
2019年,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现了对原有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。为巩固拓展电商扶贫成果,国家继续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。主管部门提出打造电商进农村“升级版”的要求,部分此前曾进入过示范县且工作有特色、示范性较强的县域有机会再次作为示范县,在国家财政补贴的支持下,继续探索农村电商升级的新经验。除了覆盖贫困县,“升级版”的政策也开始扩大到产业基础较好、农村电商发展潜力较大的非贫困县,和农村电商工作典型县。
2020年,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继续实施,并从此前主要作为增量建设,转向全面融入农村流通体系存量。商务部将负责电商进农村工作的职能处,从市场体系建设司调整到流通业发展司。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政策诉求,也加大了以电商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,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力度。
2021年,是主管部门专门部署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最后一年。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,电商进农村政策更加强调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,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,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。在示范县的选择上,要求选择农村电商基础较好的县,西部省份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,同时将农村电商典型激励县共同作为示范县给予支持。
从2014年试点到2021年,为期8年的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,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县域,其中尤其是覆盖到全部脱贫县。它对中国农村电商的发展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。从其政策诉求的战略方向上看,电商进农村明显经历了开始从着眼全局推动农村电商发展,到聚焦精准助力扶贫脱贫,再到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,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演进过程。
了解电商进农村政策与工作的历史演进,不仅有助于我们认识电商进农村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,而且更能帮助我们加深对农村电商一些深层实践问题的理解。

 

来源:汪向东-顶端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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